为落实《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经开委办〔2023〕10号),鼓励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服务业市场主体“分转子”,实现高质量发展,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龙府办函〔2024〕36号),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分转子”企业,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鼓励服务业市场主体“分转子”,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奖励。
二、支持标准
序号 |
行业 |
“分转子”后 企业年营收/销售额 |
奖励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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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万元及以上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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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批发业,交通运输和仓储物流业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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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务和租赁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万元及以上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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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零售业 |
500万元及以上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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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00万元及以上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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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餐饮业 |
200万元及以上 |
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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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对象
政策有效期内在我区由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变更登记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该条款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的第六条能级提升支持方向2“首次‘上规’‘上限’奖励”不重复享受)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为政策有效期内在我区由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变更登记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符合上规/上限入库标准的须纳入我区统计;
(三)同一年度未享受过中央、省、市、区其他同类政策支持。
五、申报时间
2024年9月3日—9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服务业企业“分转子”奖励项目申报书。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企业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龙泉驿区商务局服务业经济运行科。
(二)审核流程:企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部门线下复核→结果公示→区政府审定(若有必要)→拨付资金。
八、受理部门
责任部门:龙泉驿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服务业经济运行科
联 系 人:贾忠、李林蔚
联系电话:028-84874933
地 址: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