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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制造强市在轨道交通产业链走深走实,围绕《成都市推动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拟遴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先进性的轨道交通产业产品,形成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现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轨道交通类产品,包含轨道交通车辆系统、轨道交通机电系统、轨道交通配套等产品。

(二)同一年度每个企业最多申报3项产品,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产品指定一个主体企业申报。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轨道交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企业正常运行满2年及以上。

(四)企业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或获得开发权,或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授权。

(五)企业申报产品应符合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需求。

(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

1.3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或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涉及项目不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2.在环境、消防、安全等信用评价及检查验收中被评为不良、不合格、停工整顿的企业。

3.使用无知识产权的国(境)外商标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的产品(被他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情形除外)。

4.申报产品因产品设计缺陷、质量问题等企业或产品自身原因,3年内曾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评价指标分类体系

《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方案(试行)》。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

(二)企业申报书。

(三)产品申报书。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

(二)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组织发布申报通知,并明确遴选工作具体要求。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至指定邮箱。

2.预审推荐。组织对申报企业、产品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对企业申报材料不清晰或内容不完整的,不予认定通过。

3.复审。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推荐名单后,企业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4.专家评审。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专家委员会、轨道交通建设及使用单位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产品评分。评审小组结合最终评审得分及年度评定名额,综合选取排名靠前的产品纳入建议名单。

5.现场核查。从通过专家评审后的建议名单,抽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核查。

6.社会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供给名单企业和产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进行复查。

7.公开发布。形成产品供给清单并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名义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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