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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建圈强链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成经信财〔2024〕3号)落地工作,特开展2024年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通知印发你们,请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8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https://tfryx.tfryb.com/)按要求线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并切实履行项目的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申报项目系统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查,确保项目和资料真实有效。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新经济主管部门将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成都市促进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产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提交。

四、其它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近三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记录,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效期内。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负责。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1624。

(四)本政策支持项目结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对符合条件但当年未能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成都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在后续年度的政策支持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

本申报通知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官方网站(cdjx.chengdu.gov.cn)和“天府蓉易享”智能服务平台(https://tfryx.tfryb.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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