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服务
通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通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4〕11号)要求,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现就做好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按照全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0名。

根据《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建圈强链工作推进小组工作方案》,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分为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优质食材生产三个领域。  

其中,餐饮服务领域: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3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1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绿色食品产业领域: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3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1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优质食材生产领域领军人才通过都市农业产业链申报。

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餐饮服务领域

1.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餐饮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须为美食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其所在企业应为在成都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餐饮服务企业。

(3)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餐饮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

(4)在成都市餐饮烹饪、菜品(产品)研发、餐饮企业经营管理、餐饮教育科研、餐饮消费场景等餐饮服务重点领域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优秀人才,连续从事餐饮服务10年以上。

2. 其他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餐饮教育科研类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餐饮服务领域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在餐饮服务有突出贡献、卓越成就,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中青年专家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或成都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独立(或主持)完成以餐饮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成果(著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独立(或作为课题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完成以餐饮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

(2)餐饮经营管理类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熟悉餐饮服务市场,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在全市限额以上餐饮前30强企业担任副总或行政总厨及以上职务,且任职5年及以上,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才。

②我市新引进的餐饮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副总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3)餐饮烹饪技艺类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餐饮烹饪为主要工作,工龄不少于10年,在岗任职厨师长及相当级别的人员,且在传统烹饪技艺和调味方式的传承、菜品创新、新食材选用等餐饮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烹饪技术能手。

②在博古斯世界烹饪大赛、奥林匹克世界烹饪大赛,以及市级及以上级别举办的烹饪类比赛中以主厨身份曾获得最高奖项的参赛者。

(二)绿色食品产业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食品产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所在企业应为成都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的食品产业链企业。

(3)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与成都市食品产业链企业签订了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关系且全职工作一年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人才除外〕。

(5)包括但不限于:

①产业技术人才。在攻克行业技术难题、新产品研发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企业主要研发人员;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核心技术人员。

②经营管理人才。负责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产品营销、品牌建设、质量提升和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并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③先进基础工艺人才。具有精湛技艺和丰富实践经验,为企业或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的技能型人才。

2.其他条件

(1)产业技术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食品产业相关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发明、新创造,其中2个及以上研究成果在成都本地企业实现转化落地并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研究型人才。

②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等以上奖项1项的食品产业科技人才(团队中排位前三的主研人员)。

③食品企业中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核心技术成员。

④在产品研发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企业上一年新产品营收超过5000万元以上或单品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研发人才(项目主要负责人、核心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⑤主持或参与企业亿元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1000万元以上设备更新项目的核心技术人才。

(2)经营管理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市食品产业前20强企业中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

②上一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食品企业中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

③在推动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产业融合、乡村振兴、预制菜发展以及企业智能化改造、中央厨房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获得过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表彰的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

(3)先进基础工艺人才(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为企业或行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较强影响力的以下高技能人才: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首席技师、非遗传承人;大国工匠、天府工匠等;

②在企业高新技术推广运用、科技成果转化、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革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且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技术能手。

③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奖牌的人才。

三、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链主企业

1. 餐饮服务领域

(1)基本条件

①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税收解缴关系、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

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经营活动中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餐饮油烟、噪音等方面,2020年以来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③企业以川菜、火锅、快餐、团餐(以上任一)作为主营业务。

(2)规模能级条件(至少同时具备其中2项条件)

①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②近年纳税额(不含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部分):2021年-2023年,每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

③拥有自建或(有股权关系的)关联公司建设的生产加工基地,或供应链中心,或物流中心。

(3)其他条件(至少满足其中6项)

①企业在职员工(社保缴纳在成都)超过100人。

②人才结构科学合理。烹饪技术、餐饮服务专业技能人才或大专(含职业技术院校)及以上学历职工人数占比10%。

③企业拥有餐饮类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市级以上天府名厨或天府工匠等人才。

④企业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参与制定国家、省级餐饮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⑤行业影响强,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整合力,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超过50家。

⑥餐饮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持有(授权)品牌商标10年及以上。

⑦入选中华老字号、四川老字号、天府名店以及米其林、黑珍珠等具有国内外知名度榜单。

⑧企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成效。已开展或参与“餐饮+音乐”“餐饮+旅游”“餐饮+赛事”“餐饮+文化”“餐饮+会展”等新业态新场景的打造(印证材料须提供案例)。

⑨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引领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新风尚,热心参与乡村振兴等社会公益事业(印证材料须提供案例)。

2.绿色食品产业

(1)基本条件

①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②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

③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收等方面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规模能级条件(至少符合以下项目中的4项)

①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贡嘎培优”“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称号之一。

②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以上。

③企业在成都市近三年每年纳税额达10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不含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部分)。

④企业获得省级乡村振兴重点企业称号或在近三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

⑤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和左右岸配套的本市市场主体不少于10家(包括:原辅材料、研发设计、包装印务、机械设备等类)。

⑥企业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或拥有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

⑦企业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质量单项等奖励或参与制定国家、省级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⑧企业近三年技术创新累计投入在2000万元以上或R&D经费营销占比在3%以上。

⑨企业拥有省级以上技能大师、首席技师、非遗传承人或大国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等高技能人才。

⑩企业是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

企业获得市级以上智能化工厂或数字化车间。

企业已开展或参与“制造+种养”“制造+餐饮”“制造+旅游”“制造+赛事”“制造+文化”等新业态新场景的打造。

(二)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基本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认定路径:1、由市投促局根据《成都市新引进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认定办法》认定且符合各产业链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或高能级项目;2、由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分别根据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各自领域强链补链需要,会同区(市)县相关部门梳理认定的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等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2),餐饮服务领域企业经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绿色食品产业领域企业经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2024年8月15日前各自将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推荐表报送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链主企业。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各自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标准,分别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领军人才条件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4)于2024年8月30日前根据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分别报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各自组建不少于7人的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4),经所在企业审核后,按餐饮服务(2024年8月20日前)、绿色食品产业(2024年8月15日前)分别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盖章后,汇总分别报餐饮服务(2024年8月30日前)、绿色食品产业(2024年8月20日前)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餐饮服务、绿色食品产业评选委员会结合推荐人选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各自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商务局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餐饮服务领域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绿色食品产业领域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4),分别报市商务局(2024年8月30日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2024年8月20日前)。

(3)市级部门联审。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分别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各自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分别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汇总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于2024年9月30日前以党组名义联合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组织实施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级有关部门、区(市)县、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积极配合开展领军人才推荐遴选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待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用人单位负责入选者的培养、使用、管理、服务等工作,为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生活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人才。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

(1)《成都市美食产业(绿色食品)链链主企业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2)《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

(3)《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3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联系人:成都市商务局 吴永媚 联系电话:61883724

邮  箱:mszdcd@163.com

联系人: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刘鹤 联系电话:61885825

邮  箱:617374604@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综合服务
通告公示
 
网站首页 | 久广资本简介 | 久广科技公司介绍 | 久广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 服务提供商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留言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