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助力龙泉驿区乡村振兴,积极宣传和推广龙泉驿区水蜜桃、龙泉驿枇杷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按照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店”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成都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要求,在全区公开征集龙泉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店”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广店”建设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址和税收上交地均在龙泉驿区域内,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人才和装备,有所需开展项目的配套资金。
(三)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项目申报内容
(一)地理标志推广店点位基本情况
(二)点位佐证资料
四、材料报送及业务咨询
(一)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开始申报到2024年7月5日截止,过期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龙泉驿区鸥鹏大道238号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知产科队212办公室蒋玲收,联系电话:84860817。
(三)项目申报业务咨询:联系人:蒋朝元,咨询电话:8486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