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繁街道、斑竹园街道、军屯镇、清流镇:
为做好2024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推进成效,按照《2024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2023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评价达标的市级先行村、重点村给予一次性奖补激励150万元。先行村分别为:新繁街道汪家村、斑竹园街道三河村、军屯镇天星村,重点村为清流镇柳泉村。
二、项目业主评价达标的先行村、重点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8日—6月25日受理项目报送材料。
四、实施期限
备案批复下达后一年内。
五、支持方向
(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先行村、重点村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十大行动”方面的项目,持续提升乡村生活品质和改善乡村风貌。优先支持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后管护等项目内容。
(二)项目实施内容应注重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不得单纯用于资金入股分红,资金整合使用的项目需明确本专项资金建设内容、股份量化情况以及合作运营的利益链接机制。
(三)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等一般性支出和征地拆迁补偿、偿还债务本息、建设楼堂馆所、修建“门墙亭廊栏”等景观建设等支出。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在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不得大面积栽种花木、铺设草坪,杜绝搞“新形象工程”。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涉及村民投工投劳的,允许在项目中列支的人力资源报酬等支出,可以凭真实有效的自制原始凭证及银行转账发放底单办理报账。
六、项目编制流程
(一)加强项目谋划。相关街镇要统筹考虑短、中期建设项目与长远建设计划、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的关系,根据辖区内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谋划项目,加强项目前期研究策划。要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实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项目已实施情况、财政已(计划)投入情况、社会资本已(计划)投入情况、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情况、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情况和资金绩效情况等。特别要扎实系统开展好项目的前期工作,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提前协调解决土地、环保、规划等落实情况,涉及经营类项目要关注申报主体的可持续经营状态,防止项目通过后又无法实施的情况发生。
(二)项目方案编制。根据奖补资金的额度编制项目内容。项目实施方案要确保内容适当、要素配置清晰、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确保在项目财政资金下达后能尽快落地、及时开工建设。所有项目均要集体研究讨论,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有关规定,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
(三)项目方案评审。各街镇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项目的谋划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重点就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是否符合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标和要求、是否符合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是否符合资金额度、使用方向、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等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对不合格项目责成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项目,将会同市财政局核减预算,追回资金。
(四)项目备案审批。按照“县级审批立项市级核准备案制”工作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审批、立项,市农业农村局核准备案。
七、项目申报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要根据建设内容及时制定分阶段建设计划,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若项目批复后半年内未实现开工的,市农业农村局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将项目实施进度与县级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评价挂钩。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切实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办理报账需履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项目管理、监督、验收等前置程序,报账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坚持建管并重。全面实施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绩效管理责任机制,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奖补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制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规范项目命名。对奖补村项目统一规范命名为:新都区XX镇XX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奖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项目数量1个,实施项目下可设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