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信发〔2023〕2号)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6部门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2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所涉项目
鼓励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上榜上新(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促进招商引资、支持并购重组、鼓励主辅分离、开展应用示范、承担国家专项、国家示范项目、首版次软件应用、开展地方/团体标准研制、标准应用推广、标准体系认证、建设特色学院、人才定制培训、建设专业载体、建设公共平台共16个项目。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
注:“蓉贝”项目、首版次软件认定、支持举办会议论坛/赛事等4个项目按另行印发的通知执行。
二、申报推荐
按照本通知,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并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正式行文向市经信局推荐报送。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
1.时间要求。申报项目涉及《实施细则》中所指的“近2年”的时间跨度原则上均为:2022年6月19日—2024年6月18日;“上一年度”均指2023年。首版次软件应用补助采购金额、服务企业家数、开展市级以上标准宣贯活动数量、获得DCMM及ITSS认证认可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装订要求。申报单位须参照《实施细则》(下载地址: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36/2023-07/05/content_ac9a2d4ceb3746748ff0186d46b15be0.shtml)要求,分别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编制材料目录清单,纸质版材料(根据具体通知要求按需提供)装订成册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封装制作。
(二)材料提交
1.申报单位登录“天府蓉易享”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tfryx.tfryb.com/,平台首页右上角有操作指引,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28-63911260)。【申报表〔填写并加盖区(市)县主管部门及企业公章〕及其余申报材料只接受PDF格式,按照申报材料顺序分章节压缩为独立文档后上传,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并整理好原件备查。】
2.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自愿申报,按照有关规定登录“天府蓉易享”管理平台(网址:http://10.1.213.121/cdprs/#/userLogin)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6月21日17:00前将推荐申报的正式文件(附件3)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按申报要求排序,需与线上提供材料严格一致)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电子邮箱:cdsjxwrjc@163.com)。
3.评审结束后,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部署,统一负责将有关项目文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四、其他事项
1.鼓励争取国家专项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高端软件类有关发展专项是指:由信息技术发展司开展,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5大领域的专项。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类试点示范项目是指:入选“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国家级试点示范名单”等项目;软件类标准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制定的软件类标准工作成果须取得实际应用成效。DCMM三级(含)以上是指:三级、四级、五级。ITSS三级(含)以上是指:三级、二级、一级。
2.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申报指南中的项目,项目补助(支持)资金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不纳入补助(支持)范围,认定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3.因未按规定顺序编制排版材料,导致项目未通过评审,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4.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整理好原件备查。
5.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补助(奖励),项目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6.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统计系统:http://service.chinasoft.org.cn/。(是否已纳入行业统计,可咨询成都市软件行业协会028-853350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