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4〕18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105号)等文件规定,温江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符合条件的涉农村(社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支持主体
成都市温江区辖区范围内涉农村(社区)、成都市温江区辖区范围内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近年来,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记录,对应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村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支持范围
支持项目用于对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奖补,且为2024年完工或2024年启动建设但未完成建设和验收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主要支持当地加快建设村内道路、村容村貌改造、村内坑塘沟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四、补助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农村公益建设项目给予奖补,支持项目不少于3个,财政补贴资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五、项目完成期限
2025年10月前完成项目建设和验收。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涉农村(社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备案申报表、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二)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温江区财政局将组织项目评审,评审后择优向市财政局立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