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四、五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四川、吉林两省科技部门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创新要求共融互通,促进四川和吉林产业协同创新。现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征集川吉科技交流合作领域重点研发项目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指南需求征集,聚焦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征集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6个领域的项目需求,研究内容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产品及应用示范为主。
二、征集要求
1.项目需求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2.项目需求单位需与吉林相关单位有前期较为深厚的科技交流合作基础,前期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科技交流合作协议,或能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3.项目需求按归属地提交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择优推荐报送。省级部门原则上不超过5项(其中,教育厅原则上不超过20项);各市(州)科技部门原则上不超过5项;中央驻川单位,推荐单位为科技厅的高校院所可以直接报送项目需求,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5项。扩权县需求报所辖市(州)科技部门进行汇总上报。其他单位请提交推荐单位或按归属地提交各市(州)科技部门汇总上报。
4.请如实填报项目需求相关信息,不得虚填虚报。
三、报送要求
1.请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科技部门、有关单位于5月31日18:00前将项目需求汇总表、前期合作基础介绍发送至科技厅交流合作处指定邮箱(包括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逾期将不受理。
2.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需求,如有涉密项目需求请与处室提前沟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交流合作处梅莉、陈传波
联系电话:028-86668672
电子邮箱:sckjtg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