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和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赋能千行百业,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聚焦全省六大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征集储备一批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支撑性、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四)在四川省内具有与从事标识服务相适应的场地、资金、人员、技术能力以及行业规模化推广应用能力,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到位。
(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成的行业节点接入四川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平台。
(六)项目入库主体与建设主体一致,已入库或已建成并运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项目不再重复入库。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填报。项目入库申报单位根据项目入库申报书和入库指南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入库申报单位资质及材料进行审核,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版项目入库申报书(一式三份)及项目入库推荐表报送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评选。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将联合组织申报项目论证、网上公示,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常态申报机制。此次项目入库工作完成后,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在2024年内随时推荐入库项目。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将根据推荐项目情况,组织入库评选,按月或季度公布储备库新增项目名单。
(二)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对本地推荐项目严把质量关,对项目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做到入库项目能执行、能应用、能推广。
(三)加强行业节点入库项目管理。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督促本地已入库行业节点试点项目按照建设计划实施。对于已入库的行业节点项目,超过1年未上线形成标识解析数据则自动出库,且不得再次申请。
(四)落实行业节点服务许可制度。待入库行业节点建成并上线形成标识解析数据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向四川通信管理局申请相关许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通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向住所地通信管理局申请相关许可。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李田野 028-86263053
四川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
刘 晶 028-87016035
邮 箱:29555875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