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双流区、金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文件精神,下达我市获批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的四川双流经济开发区、淮州新城(含成都—阿坝工业园区)切块资金分别为1004万元、561万元,电子信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评五星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切块资金1000万元,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使用方向
按照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2023〕376号)要求,下达资金用于工业企业和园区项目建设。结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2023年第二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相关要求,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相关承载园区”的产业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
二、申报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制〔2024〕3号)等有关省级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参照市级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流程如下:申报通知下发后,由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产业园区(功能区)管委会,广泛宣传申报通知,组织项目申报,提出申报方案后由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属地政府同意后,报送至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进行初审,经专家评审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示无异议后经局委党组会议审议再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核,最终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直接下达资金至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是项目条件。切块资金不得重复支持已获得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单笔项目类资金安排原则上不得低于20万元。对申报项目采用投资金额补贴的方式进行,单个项目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一定比例。双流区、金堂县还应对2022年度省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园区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是申报材料。属地部门的推荐报告,包括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1)、属地政府意见。单个项目申报书,事后资金项目包括项目情况介绍、项目实施建设佐证材料和相关投资金额发票(复印件)、项目所属园区位置示意图、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等,事前资金项目无实施建设佐证材料和金额发票的情况下,应有相关立项预算和各级批复同意实施的材料等。
三是申报时限。相关区(市)县应于2024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可编辑版报送至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