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应急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自然灾害防控的工作安排,创新完善山洪地灾监测预警的场景、机制和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进一步提升我市山洪地灾临灾预警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现发布“山洪地灾临灾预警叫应和避险转移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及应用示范”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内容
(一)需求目标
针对成都市山洪地灾临灾预警和避险转移工作中的预警发布、避险转移、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需求,以及时预警、迅速响应、快捷转移、有效避险为核心,研制适用于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可视、可跟踪、可抽查的跨部门、跨层级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山洪地灾预警发布、叫应、避险转移执行等全过程反馈的信息化监管, 高效发挥“第三只眼”监督作用。
(二)研究内容
1. 构建“山洪地灾临灾预警叫应和避险转移一张图”,包括山洪地灾风险区域、避难安置场所、远端分流卡点、避险转移路线、受威胁人群及工作人员分布等,实现对山洪地灾预警覆盖区域人员接受预警信息和开展避险转移工作的总体情况直观快速地调取及查看。
2. 对多来源、多部门、全过程、全要素的山洪地灾预警数据进行实时汇聚、动态更新、综合管理、应用支持。
3. 构建即时信息交互下的山洪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范围内灾害应急信息发布技术,全面利用已有广播、电子显示屏、短信等各种有效手段,实时发布险情信息,动态跟踪相关部门叫醒回应情况、基层接受预警信息反馈情况并实现智能化信息研判,实现预警信息发布反馈“全方位、无死角”监管。
4. 利用摄像头、手机信令等技术,研发在山洪地灾预警发布后,受威胁区域现场人员分布、转移路径、安置情况等动态信息监测技术,实现对受灾人员转移安置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和信息可视化展示,并实现对相关责任人及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的实时动态监管;
5. 通过数据回溯和分析,对灾害过程进行复盘,为总结经验、优化流程提供支撑,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及防范能力。
(三)考核指标
1. 研制一套山洪地灾临灾预警和避险转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其中:平台实时处理能力:不低于10GB/h;可视化客户端系统运行保证:全双工热备实时数据库无间断快速切换;网络响应时间:小于1s;可视化实时展示模块:提供趋势曲线、历史趋势曲线、棒图、饼图、直方图、X-Y曲线等实时及历史数据分析工具,可通过本地或者远程进行访问和查看。历史数据回溯功能:不少于3个月。
2. 平台兼容性:接入“智慧蓉城”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具备与“蓉政通”、H5、小程序等移动应用进行数据共享兼容的能力。
3. 研制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突破1~2 项关键技术,形成1套山洪地灾预警转移监管信息化解决方案,整体水平或核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授权软著及申请受理专利共计不少于5项。
4. 试点点位:都江堰市玉堂街道赵公山社区7组王家沟山洪危险区(又为:泥石流地灾隐患点)、龙池镇虹口社区2组银洞子泥石流地灾隐患点、龙池镇望江社区10组纸厂沟泥石流地灾隐患点,崇州市街子镇益善村10组九龙沟前山山洪危险区、文井江镇鸡冠山村2组山洪危险区、文井江镇鸡冠山村童家岩泥石流地灾隐患点、怀远镇宝峰村仰天窝滑坡地灾隐患点等7个点位。
(四)实施期限:不超过1年。
(五)榜单金额:200万元。
二、揭榜流程
按照申报揭榜、评审公示、签署“军令状”的流程实施:
(一)申报揭榜
依托“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全程网上实施,有意向的申报揭榜单位按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的方式,经推荐单位推荐后申报揭榜。
1. 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揭榜。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2. 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榜单要求在线填写揭榜书,上传揭榜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承诺书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揭榜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所有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 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4. 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评审公示
根据申报揭榜情况,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组织行业、技术专家等,共同对揭榜方案可行性等开展充分论证评审,遴选形成“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三)签署“军令状”
“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履行相关程序后,下达立项文件,并与揭榜方、揭榜方推荐单位签订任务书。任务书应结合“里程碑”考核节点及考核指标,对考核方式及要求、资金拨付方式及条件、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
三、揭榜要求与时限
(一)揭榜要求
1. 揭榜方应为登记注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或由其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
2. 预期成果最终用户不能作为牵头揭榜方或参与揭榜方;参与榜单论证专家不能参与揭榜。
3. 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4. 以创新联合体形式联合审报的,各联合方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及财政科技经费分配权益,协议作为申报揭榜附件上传。
5. 申报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6. 凡提供的申报揭榜材料涉及内容均不涉密。
(二)揭榜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7:00;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日17:00;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7:00。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揭榜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7:00
(一)榜单业务咨询
成都市科学和技术局社农处 于翔 电话:61881741
(二)申报揭榜流程咨询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6557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