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美丽乡村建设)的通知》(成财农发〔2023〕63号)文件精神,我市共计下达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用于不少于1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此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各镇(街道)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与农村综合改革无关的支出。
二、项目编制要求
(一)把握重点方向。项目建设致力于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以促进农民全面发展、让农民过上更加富裕、更加美好生活为重要抓手,依托乡村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
(二)科学编制项目。项目包装应充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进度安排、运营管护等情况,科学编制项目方案,细化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项目审批程序
(一)项目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方案及有关佐证资料,涉及建设用地的项目,需提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选址意见书。
(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对评审合格项目予以公示。
四、上报要求
于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17:00前上报项目方案一式三份至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16397035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