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印发<2023年农作物当家品种展示评价及安全性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种站函〔2023〕3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9号)要求,2023年彭州市需实施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工作。为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和确保项目实施效果,经研究,计划公开征集2023年农作物(蔬菜)品种展示评价任务承担主体。请有意愿和能力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主体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主管单位
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
彭州市2023年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项目。
(三)经费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建设任务
开展2023年农作物(蔬菜)品种展示评价及安全性监测(展示评价农作物蔬菜品种260个(次)。主要承担内容包含:
1.展示品种要求。品种田间展示服务,含蔬菜品种收集、田间种植管理、指标调查记录、品种评价等,展示品种需为近5年通过国家审定、登记(适宜种植区域包含我省)或我省审定、引种备案、认定及部分进入生产试验的优质、专用、抗性好的品种,展示需设立对照品种,可选择我省区试相应组别对照品种或当地主导品种。
2.展示地块要求。展示评价田块选择地势开阔、交通便利、人口流动量大的区域。田块须选择代表当地主要生态类型的典型地块,排灌方便、土地肥沃、肥力均匀、集中连片。
3.项目标识要求。按要求设立统一规格的展示标志牌,并在展示区树立小标牌,标明品种名称、供种单位、主要栽培技术、种植面积、产量指标、承担单位和技术负责人等。标牌应高大醒目、品种标注明确、清晰,观察道路宽敞平坦。
4.试验实施要求。展示评价蔬菜每个品种试验田块面积不低于0.05亩;试验随机设计,不设重复;栽培技术标准化、田间管理规范化;试验统一播种,统一管理,注意防止鸟、鼠、禽、畜等对试验的危害;种植密度按区试相应组别密度或当地习惯种植密度设置,种子可进行包衣等处理;整个试验期间治虫不治病,不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定配套栽培技术措施,做到良种良法同步展示推广。
5.展示评价要求。重点对品种的抗病性、抗倒性、丰产性、品质等性状及田间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在成熟期,组织农技、植保、育种等专家5~7人开展田间考察评价,并填写《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记载表》。
6.宣传与推介要求。及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培训观摩人数不少于200人次。对展示品种做出科学评价。
(五)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计划总投资26万元,资金使用计划如下:1.品种田间展示服务。含蔬菜品种收集、田间种植管理、指标调查记录、品种评价等相关费用;2.召开现场观摩会。含召开现场观摩会,培训观摩人数不少于200人次等费用;3.设立项目标识。含设立省级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标识牌1个、田间品种展示评价牌1个、田间品种信息牌1套等费用。
(六)实施期限
2023年9月─2024年6月。
二、主体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营业范围须含种植、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行为,且拟提供的品种田间展示种植用地位于彭州市蔬菜主产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自愿、镇级推荐、评审择优”的原则开展申报工作。由业主自主组织申报材料,自愿申报,经镇街同意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任务承担主体。
四、申报时间
请相关主体积极申报。请申报主体于10月20日9:3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技中心。联系人:梁衍玲,1832873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