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赛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成都大运会科技赋能工作计划,市科技局与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城市工作服务部联合启动2023年成都市科技赋能大运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3年成都市科技赋能大运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并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
科技赋能大运项目仅涉及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为全面落实成都大运会“简约、安全、精彩”办赛要求和“绿色、节俭、必须”办赛原则,聚焦做好大运会城市侧的科技与文化交流、展示体验及氛围营造,依据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关于印发〈科技赋能大运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执委发〔2022〕15号)重点工作,遴选为大运会提供赛会安全、城市服务保障、促进科技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实施应用科技示范项目,增强大运会参与者的互动性、参与性,让赛事举办更安全,观赛体验精彩,文化交流更彰显城市风采。
(一)赛会安全方面
围绕大运会期间城市安全保障,支持开展赛事计算机及网络安全技术应用,支持开展赛事城市道路智慧交通相关技术应用,以及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等方面应用科技成果,使城市管理更加智慧、安全、高效,让赛会举办更安全。
(二)城市服务保障方面
围绕大运会期间提供城市运行服务,支持开展智慧场馆运营、智能交通、气象卫星技术、生态环境监测、绿色节能技术等服务,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能级水平,让科技智能服务更贴心。
(三)促进科技文化交流方面
围绕大运会期间的文化交流,支持运用超高清视频、裸眼3D等技术,以及运用虚拟现实、数字孪生、数字仿真等技术,传递从赛事到大运相关文体旅内容,为大运会群体提供虚拟实景、云端观景、数字人民币购物等服务场景,打造数字化观赛体验示范和文旅互动交流新体验,让参会者充分体验中国风、巴蜀味的文化交流,感受科技与文化融合魅力。
三、其他说明
(一)支持方式、额度及完成时间:
上述三个重点方向,拟支持共计不超过10个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分类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执行期不超过1年。
(二)其他要求:
实施的项目要在与成都大运会举办密切相关的场景中进行应用示范,申报单位须与成都大运会相关应用单位签订有相应的应用协议、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基本条件
项目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多个项目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一家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其余项目单位为合作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其中牵头单位须是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2. 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 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队伍、技术装备以及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
4. 企业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1:1。
鼓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可追溯确认前期预研和筹备经费作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追溯期自项目立项之日起向前追溯至项目申报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5. 采取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究任务,并会同合作单位就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权属等签订联合申报协议。
6. 项目单位应为项目配备科研助理(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二)项目组人员基本条件
项目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其中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申报的,可由合作单位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40岁以下(含)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应为项目牵头单位或合作单位人员。
2. 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
3. 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禁止申报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其他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 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4. 纳入市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统计部门的2022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已报送的2022年度《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上材料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供)。
5.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五、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已审核通过(对应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或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六、申报材料
1.成都市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2.附件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2)科技项目预算申报书;
(3)项目相关图表(据实提供);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5)匹配资金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据实提供);
(6)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之间的联合协议或合同(联合申报需提供);
(7)年度研发投入证明资料(如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其中规上企业同时提供2022年度《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包括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据实提供);
(8)其他能力建设或资质证明资料(据实提供);
(9)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3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份)。
七、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时长20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7时;成都市科技局(含窗口)对评审类项目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2023年5月15日17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
八、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杜志凌
联系电话:61881741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科技局政务窗口。
联系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关注“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skjj2012)。
九、注意事项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十、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