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完善人才发展区域布局,加快构建四川省人才发展雁阵格局,推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按照根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成都高新区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拟设置4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除引进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外,同一地区、系统和单位,在同一学科专业领域一般不重复设置岗位。
二、选聘条件及方式
按照《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20〕9号)文件要求,选聘条件及方式如下:
(一)设岗范围。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设岗单位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
(二)选聘条件。
1.“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因学科专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未来战略需求,急需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快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竞争力。
(2)具备支持设岗学科或行业、产业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综合实力,能够为“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及其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点科研、工程项目,发表和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专著;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且科研成果转化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或为四川省特色优势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所急需。
(4)产学研用结合较好,具备开展国内外联合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的条件。
2.“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面向省(国)外柔性引进,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担任教授、研究员或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为我省急需紧缺且学术造诣深厚,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3)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创新创业、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辟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本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4)一般为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聘期内,每年原则上能为所聘岗位工作累计不少于3个月。
同一申报人每批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四川高端引智计划”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合作专家在站期间,聘期内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不再申报“天府学者”特聘专家。
(三)选聘方式。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岗位设置和人选选聘同步开展的方式。为提高岗位设置与“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匹配度,拟设岗引才单位应提前与拟聘专家达成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
1.申报单位推荐函1份(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四川省首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
3.《四川省首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1份,请用Excel表格编辑,A4纸单面打印。
4.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聘任意向书1份(拟设岗引才单位与拟聘专家达成的聘任初步意向书,明确聘期内拟聘专家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
5.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1)拟设岗单位科研技术水平、人才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证明材料。
(2)拟聘专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3)拟聘专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聘任意向书、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二)电子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将《四川省首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四川省首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设岗引才信息简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4月19日17:00前,将推荐有关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收。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国防科工等敏感领域的申报材料,不通过网上报送,将相关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
四、有关注意事项
拟设岗单位前期要与拟聘专家充分沟通,认真研究约定聘期内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慎重填写《四川省首批“天府学者”特聘专家选聘推荐表》,受聘签订正式聘任合同时约定的目标和任务须与申报时填写一致。
联系人:文老师 吴老师
电 话:028-85155164、028-85322887
邮 箱:gxrcc508@126.com
地 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2楼C12-C15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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