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第五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一、第五批示范遴选申报工作
本次申报分为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城市三个类别。请符合共性条件和专项条件的主体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申报书样式见附件)。
请各申报主体于2023年5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1份(需盖章纸质版和盖章 PDF 版)、汇总表 1 份(电子版)报送我局。
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前四批示范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请区内前四批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提供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