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新都府发〔2021〕2号),现将2022年新都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21年1月1日后从区外新引进协议投资2亿元(含)以上,2年内(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款)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资金申请表》;
2、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5、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开具的项目开工时间证明;
6、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
7、《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设备购置及厂房
建设等);
8、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9、2021、2022年企业完税证明、税务局出具依法纳税证明;
10、所在园区或镇(街道)出具企业近两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证明。
11、企业承诺书。
三、支持标准
按2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奖励。积极支持企业申请省市奖补政策。
四、申报要求
各镇(街道)、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实出具相关手续。各企业于2023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运行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粟老师
联系电话:028-8397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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