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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函〔2023〕35 号),现就成都高新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和资助额度

(一)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生物育种、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申报地区或部门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3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8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在审核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材料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

3.海外学位学历、个人稳定就业证明(如社保证明、个人完税凭证)、回国时间证明、申报人专业领域成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划拨经费所用的申报人个人及其工作单位的账户信息(均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等);

5.个人诚信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3月1日17:00前按照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形式审查清单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纸质版A4装订、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xrcc509@126.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老师

电  话:028-85155164、028-85322887

地  点: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2楼C12-C15号窗口

地  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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