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功能,以创新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都高新区实施中试跨越行动计划,立足主导产业需求,5年内新建产业突破型和产业培育型两类中试平台20个,强化平台赋能,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解决产业发展痛点,构建产业生态,进一步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构建竞争优势突出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为国家战略全局和全市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现将首批中试平台招引方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试平台招引方向
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是指聚焦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瞄准最前沿、投入大、专业性强且社会力量相对缺位的环节建设的中试平台,可推动产业纵深发展;产业培育型中试平台是指提供成熟产品的集成或帮助想法变成产品,满足大量创业团队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建设的中试平台,可推动产业横向发展。
二、申报主体及建设模式
(一)申报主体:龙头(链主)企业、科技园区、高校院所、新研机构、三方机构等具有建设中试平台成功经验或者良好基础的各类主体单独或联合申报,以市场化方式建设中试平台,原则上采取公司化方式运营。
(二)建设模式:对于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由成都高新区以中试平台建设基金或国有平台投资的形式,与相关申报主体联合建设中试平台,并予以量身定制支持;对于产业培育型中试平台,由申报主体在成都高新区落地中试平台实体公司,并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支持政策
针对中试平台和中试项目,从平台建设、项目孵化、人才保障、中试项目、金融资本给予支持。根据具体项目明确具体支持政策,请咨询招引方向对应负责部门联系老师。
(一)载体支持。对中试平台在成都高新区租用场地,按照最高50%租金且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中试平台最高5000平方米、连续五年、累计不超过9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按照最高50%装修费用且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中试平台不超过500万元装修补贴。保障中试平台用地需求。
(二)设备补贴。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30%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补贴。
(三)服务补贴。给予中试平台服务中试项目费用的20%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
(四)贷款贴息。按照同期LPR和担保费的20%—50%、融资服务平台服务费的10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
(五)孵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平台创建孵化器,给予最高1500万元奖励。
(六)人才保障。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为中试平台的高级管理人才及核心技术人才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提供专门支持与服务。
(七)项目支持。对符合“四派人才”创办企业标准的中试项目,给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最高50万元创业服务支持,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八)使用补贴。按照中试项目使用中试平台费用的20%,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中试项目每年最高50万元补贴。
(九)资本支持。设立50亿元中试平台建设基金,重点支持本地新建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投资参股或者控股外地优质中试平台。鼓励成都高新区平台公司以股权投资形式联合市场化力量出资建设产业培育型中试平台。支持天使母基金与中试平台联合发起设立天使子基金,重点投向中试项目。
(十)突破支持。针对瞄准最前沿、投入大、专业性强且社会力量相对缺位的产业突破型中试平台,量身定制政策。
四、申报流程
(一)有意向的申报主体与相关负责部门联系,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提供《_____中试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主体简介、建设优势、行业竞争分析、用户需求、建设内容(包括名称、类型、场地面积、装修标准、主要设备清单、主要功能、运营团队、领军人物、投资资金或者基金等)、未来成效(包括产值、税收、人员规模、研发投入、服务企业数量、孵化中试项目、聚集上下游企业、营造产业生态等)、投资规模以及政策诉求等内容。
(二)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部门与申报主体就项目具体情况开展项目建设和具体支持政策磋商。
(三)相关负责部门将协商达成一致的项目方案及政策建议提交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议。
(四)对获得立项的项目,双方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并实施。
五、申报须知
(一)咨询及材料提交:咨询电话见上文。项目建设方案电子档递交至上文对应项目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名字及电话;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该通知常年有效,定期更新招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