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服务
其它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政策动态 » 其它政策 » 正文

关于开展四川省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川人社发〔2021〕15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度重大农村改革任务考评指标和评分细则〉的通知》(川农改组办〔2022〕1号,附件3)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现就四川省开展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遴选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市(州)应结合本地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本辖区内对象范围,广泛组织动员申报。省级、市级、县级基地同步开展申报遴选工作。

(二)遴选推荐。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依据《四川省省级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遴选参考标准(试行)》组织基地遴选推荐工作,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省级乡村振兴高技能人才基地申报材料(申报书、推荐函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评审认定。省级基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建议名单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程序联合发文认定。

对认定后的基地建设发展支持政策,另行发文明确。

二、工作要求

(一)政府统筹。各市(州)要围绕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结合地方产业发展布局和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需要,统筹推进省级、市级、县级基地的申报遴选工作,广泛动员各类主体申报,保证遴选建设质量。

(二)严格纪律。要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必须客观真实,逾期申报无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杜绝虚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基地取消其资格,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提高效率。各地尽快安排布置相关工作,高效推进各级基地遴选认定工作。各市(州)、县(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通知细化本级基地遴选标准并组织实施,在开展遴选工作前应将工作方案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认定结果报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郑月 张国宇

电    话:028-86113042 18908005006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前的字母为“劳动厅培训处”首拼小写字母)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综合服务
其它政策
 
网站首页 | 久广资本简介 | 久广科技公司介绍 | 久广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 服务提供商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留言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