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根据《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商务发〔2022〕14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时间:申报项目(纸质+系统)的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6日。
(二)项目初审:申报纸质材料及原件核查时间为12月2日、5-6日,每日9:00-17:00,请各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和所有要求原件送至高新区管委会9楼926B会议室进行原件核查。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三)申报要求: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项准备材料、编制目录、编页码、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每页加盖公章或盖骑缝章,一式两份送至高新区管委会9楼926B会议室,材料不符要求视作无效,后果自负。
(四)支持对象:登记注册地、税收解缴在成都高新区,2021年进出口总额低于6500万美元且有进出口实绩,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贸中小企业。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央、省级、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七)政策发布。本申报通知在成都市高新区网站发布,申请指南和资料模板下载地址:http://www.cdht.gov.cn/cdht/c139662/zdlygk_list_child.shtml
二、咨询方式
(一)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项目
1.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潘老师,电话:028-68058690;唐老师,电话:028-85133192
2.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利用金融工具扩大进出口规模
周老师,电话:028-61382739;江老师,电话:028-87355465
(二)支持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
瞿老师,电话:028-6976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