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温江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联发〔2022〕34号),结合温江区实际制定《2022年温江区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部署,保护都江堰精华灌区优质粮田,稳定提升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保障粮食安全和初级农产品有效供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有序腾退低效果树、茶树、花椒树及苗木等多年生园艺(园林)作物改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助力“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2年温江区计划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4000亩。腾退后的土地应具有基本的排灌条件,有效土层厚度≥50厘米(或不低于周边耕地有效土层厚度),且作物长势良好,稳步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三、实施范围
本文中粮食等重要农作物仅指粮食、油菜和蔬菜。温江区9个镇(街)所辖村、涉农社区内,腾退2020年11月底前占用耕地栽种定植的低效果树、苗木及多年生园艺(园林)作物,恢复粮食、油菜和蔬菜种植的,均可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优先支持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的腾退。
四、资金支持方向及标准
市级财政按3000元/亩补贴到区,主要用于支持业主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进行耕地地力提升、地块平整和水系完善等。我区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进行补贴。
腾退的果木亩栽株数≥60株或树冠覆盖率≥60%,腾退后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全面积计算;30~60株(包含30株)或树冠覆盖率30%~60%(包含30%),腾退后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比例折算亩均补贴标准;30株以下或树冠覆盖率30%以下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五、实施主体及补贴对象
项目由温江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项目以所辖镇(街)为单元进行实施,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低效果木腾退地块的摸底、征集、申报、审核、监督、验收管理、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
项目补贴对象:2022年5月以来,开展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且验收合格后的自然人、法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六、实施期限
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
七、申报流程
1.公开征集项目。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在政府门户网统一发布《申报指南》,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征集,《申报指南》同步以文件形式发到各镇(街)。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主体自愿填写《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立项申报表》,同时须附上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果树、苗木及多年生园艺(园林)作物种植照片(提供的照片中必须有参照物),拟腾退地块位置、面积、株数或树冠覆盖率等资料。
申报主体携带证明材料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申请,村(社区)将经过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交所属镇(街)汇总、审查。镇(街)审查、核实完成后填写《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请汇总表》,经镇(街)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各镇(街)存档,一份交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2.项目审查公示。各镇(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程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表、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公示,对项目申报材料和实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项目立项与备案。公示期满后,温江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汇总全区项目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形成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经温江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评审备案。
八、监督管理
(一)强化资金管理。各镇(街)要严格验收管理,确保项目补贴资金在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到具体承担主体,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如发生上述不良情况,由相关镇(街)负责追回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强化责任落实。项目申报主体在提交项目申报资料时必须提交自愿参与《2022年成都市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承诺书,承诺低效果木腾退后的土地,只种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且保证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若违反承诺书规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对申报低效果木腾退后种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的田块进行地类认定,及时将腾退地块的地类变化情况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镇(街)要建立耕地“撂荒”、“非粮化”巡查检查工作机制,若发现腾退后出现反弹现象,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追回补贴资金。
九、申报时间
自该《申报指南》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止。
联系人:李志朝 联系电话:8276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