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四川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川办发〔2021〕33号)精神,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培育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信酒发〔2022〕1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27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申报园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四川省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申报表》、建设工作报告等支撑材料,相关数据应为上一年度数据。
二、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酒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优质白酒产业园区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提出推荐意见。请于2022年8月9日前将推荐报告、园区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绿色食品产业处,同时报送电子版(PDF格式)。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莉 黄波
联系电话:61881634
电子邮箱:10464085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