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服务
通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通告公示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1)大数据产业链支持名额为16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4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8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2)人工智能产业链支持名额为16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4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8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人才包含技术研发型人才和经营管理型人才。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 申报人所在企业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成都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成都市大数据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或《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试行)》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https://www.cdxjj.net/)上填报有关指标。

3. 申报人及其所在企业须在三年内无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二)其他条件

1. 科技研发型人才

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企业从事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技术类工作,任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拥有3个以上在蓉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大数据或人工智能领域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完成并已通过验收。

(3)担任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负责人,并实现3个以上项目成果在蓉转化。

(4)对大数据或人工智能相关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5)作为项目主牵头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6)作为项目主牵头人,获得图灵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等顶级技术奖项。

(7)是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或者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或获得大国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等荣誉称号。

2. 经营管理型人才

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备一定行业影响力,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作用显著的管理者,具有5年国内外的知名大数据或人工智能企业或单位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经历,现担任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职务,并且在蓉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

(2)为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2021年至今落地的省、市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且该项目对成都市大数据或人工智能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具有重要作用。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 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经所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确定链主企业。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于8月20日前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 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新经济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汇总报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 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于8月15日前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3)市级部门联审。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同成都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成都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成都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四、链主企业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成都市大数据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试行)》或《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统计分类(试行)》且在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链接:https://www.cdxjj.net/)上填报有关指标;(填报方式:注册并登录成都市新经济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填报大数据或人工智能相应指标项)

2. 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专项条件

1. 生态服务型链主

生态服务型链主是指业务覆盖大数据或人工智能多产业链,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具备全生态资源配置能力和带动能力的企业。

(1)核心业务上下游合作企业不少于30家,对优化资源配置、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有重大影响力。

在满足以上标准基础上,符合下列评价标准之一即可:

(2)规模实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亿元及以上。

(3)资本认可:企业市值(上市)达到20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100亿元及以上。

2. 行业应用型链主

行业应用型链主是指利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技术实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具备“大数据+”或“人工智能+”融合创新发展能力,并且在细分行业全国市场占有率(规模)领先的企业。

(1)主导产品或业务在全国市场占有率(规模)排名前三,在大数据或人工智能场景建设和垂直行业融合应用领域具有领先优势的企业。

在满足以上标准基础上,符合下列评价标准之一即可:

(2)规模实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亿元及以上。

(3)资本认可:市值(上市)达到20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100亿元及以上。

3. 技术平台型链主

技术平台型链主是指具有强大技术创新能力,并掌握大数据或人工智能领域核心技术资源,可为第三方提供解决方案、产品或技术服务的企业。

(1)最近2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0%;成立不足两年的,最近1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0%;成立不足一年的,自成立至2022年6月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0%。

在满足以上标准基础上,符合下列评价标准之一即可:

(2)拥有深度学习算法、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推断框架、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等人工智能或大数据领域国家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由国家科技部牵头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

(3)获得工信部人工智能训练资源库、大规模预训练模型、人工智能安全检测平台等公共支撑类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

(4)拥有智算中心或超算中心,算力达到100P FLOPS及以上。

(5)拥有大数据或人工智能相关院士工作站或企业核心高管获得图灵奖。

(6)拥有自主建设的超大型数据中心,PUE值低于1.25,标准机架数1万架以上。

(7)规模实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亿元及以上。

(8)资本认可:市值(上市)达到50亿元及以上,或估值(未上市)达到100亿元及以上。

五、有关要求

(一)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鲜章)一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六)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或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4653。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综合服务
通告公示
 
网站首页 | 久广资本简介 | 久广科技公司介绍 | 久广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 服务提供商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网站留言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