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2〕235号)转发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要求组织申报,对推荐的示范基地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示范基地的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总结提炼示范性描述,提出推荐意见,出具正式推荐文件。
二、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2022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同时将全部材料的电子光盘一并报送。
三、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料装订要求,进行资料报送。
联系方式: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1881604、61888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