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成财农〔2022〕71号)和《成都市现代林业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成公园城市发〔2019〕42号)文件精神,请你们广泛宣传动员,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申报,按申报原则和要求指导形成项目申报书。请于7月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档一式2份、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tlygz@163.com)及镇(街道)同意申报意见函交至金堂县农业农村局林业产业工作站(二办1614办公室)。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县级评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主要是林农、企业、国有林场、家庭林场、森林人家、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林业经营主体,从事油橄榄产业的社会团体组织,镇(街道)、村(社区)集体和油橄榄相关机构组织。申报主体应具备与申报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林业产业项目实施基础条件。
二、申报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府引导、主体积极,自愿申报、接受监督。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守法诚信,遵守中央、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无违法失信行为,经营现状良好。
(二)申报项目合法合规,项目建设已按规定完成或报件获批,项目土地已按程序获得,不得与国家、省、市出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政策要求相抵触,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
(三)申报项目符合现代林业产业的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产业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动员。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广大申报主体充分知晓并主动自愿申报。每个申报项目单独编制成申报书,申报书等相关材料由镇(街道)分类汇总。
(二)属地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须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合格的项目出具同意申报意见,汇总报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评审。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查,满足条件的项目组织相关专家公开评审打分,对得分靠前的项目组织现场踏勘核查,确定最终入围的申报项目。
(四)项目公示。入围的申报项目在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县级审批。公示结束后,金堂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镇(街道)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金堂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申报类别
(一)油橄榄标准化基地提升类
1.补助内容:以市级、省级、国家级林业园区为目标,高质量基地建设为标准,在基地实施品种改良,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或提升等产业项目。
2.申报条件:
(1)项目用地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已明确;
(2)2020年1月1日之后开工、申报项目时已经竣工或能够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验收合格;
(3)申报项目2019年以来未享受过市级林产业专项资金奖补(种植类项目不受此限制,连续补助最多不超过3年),申请贴息补助和保险补助的项目可同时申请奖励补助;
(4)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
3.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规划以及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已经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立项建设佐证材料;
(3)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4)土地流转规范合同;
(5)项目竣工及验收合格材料或2022年12月31日前能验收合格的承诺书;
(6)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的相关佐证材料或承诺书,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4.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
(二)产业加工类
1.补助内容:橄榄油、衍生产品加工线建设或提升项目。
2.申报条件:
(1)项目用地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已明确;
(2)2020年1月1日之后开工、申报项目时已经竣工或能够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验收合格;
(3)申报项目2019年以来未享受过市级林产业专项资金奖补,申请贴息补助和保险补助的项目可同时申请奖励补助;
(4)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
3.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已经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立项建设佐证材料;
(3)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4)土地流转规范合同;
(5)项目竣工及验收合格材料或2022年12月31日前能验收合格的承诺书;
(6)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的相关佐证材料或承诺书,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4.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
(三)技术推广和服务类
1.补助内容:开展油橄榄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培训或技术推广服务。
2.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熟练掌握油橄榄品种分类、土地整理、油橄榄栽植、田间管理以及病虫害防治等丰产栽培管理技术;
(2)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
3.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方案;
(2)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3)申报主体主持的项目成功案例2-3个。
(4)2022年12月31日前能验收合格的承诺书;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4.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
(四)衍生产品研发奖补类
1.补助内容:油橄榄衍生产品的研发,如油橄榄保健品、油橄榄护肤品、橄榄酒等系列。
2.申报条件:
(1)项目资金来源已明确;
(2)产品已研发成功并投产,已创建并取得产品品牌商标;
(3)申报项目2019年以来未享受过市级林产业专项资金奖补,申请贴息补助和保险补助的项目可同时申请奖励补助;
(4)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
3.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3)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的相关佐证材料或承诺书,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4.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
(五)壮大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类
1.补助内容:油橄榄种苗繁育,栽培管理新技术,产品追溯系统建立,产品包装、保鲜、冷藏,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开展品牌培育、市场营销等。
2.申报条件:
(1)从事油橄榄生产、加工和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向登记部门报送年度报告且正常。
(2)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经营状况良好,能有效地为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专业服务。
(3)土地流转依法规范,所实施的项目符合当地自然资源、农业、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4)申报项目2019年以来未享受过市级林产业专项资金奖补,申请贴息补助和保险补助的项目可同时申请奖励补助;
(5)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
3.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建设方案;
(2)申报主体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土地流转规范合同(申报涉地相关项目);
(3)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4)项目竣工及验收合格材料或2022年12月31日前能验收合格的承诺书;
4.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
(六)新品种选育与推广试验类
1.补助内容:油橄榄新品种的选育与推广。
2.申报条件:
(1)项目用地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已明确;
(2)2020年1月1日之后开工、项目申报时已经竣工或能够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且验收合格或完成阶段性项目的50%并验收合格;
(3)申报项目2019年以来未享受过市级林产业专项资金奖补,申请贴息补助和保险补助的项目可同时申请奖励补助;
(4)申报主体无不良诚信记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评价达标合格。
3.申报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规划以及项目建设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绩效评价材料;
(3)土地流转规范合同。
(4)项目竣工及验收合格材料或2022年12月31日前能验收合格的承诺书;
4.补助标准。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