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保障的意见》(成委厅〔2021〕58号)、《关于应对疫情冲击稳定工业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1〕9号),现就开展成都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激励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对2021年8—12月营收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营收净增额的1‰给予最高50万元的增收奖励。
二、申报条件
1.纳入成都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2021年12月成都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内的企业)。
2.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疫情防控事故等事项。
3.企业2021年8—12月累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激励项目申报书;
2.企业第三、第四季度财务三表(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2021年8—12月和2020年8—12月财务月报表(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经审计后的2021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2021年8—12月和2020年8—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4.企业2020年8—12月、2021年8—12月用电缴费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诚信申报承诺书。
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四份),扫描申报材料PDF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与纸质资料文件一致,且彩色扫描相关证照原件。
四、申报要求
(一)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审核企业申报资料,并对审核合格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13日17:00前,正式行文(推荐文件、区(市)县推荐企业汇总表)并打包企业申报材料上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经济运行处 胡超、文淼
联系电话:61881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