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成委厅〔2019〕112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成都市级财政现代农业园区奖励补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1〕49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1〕109号)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2〕34号)要求等文件精神,制定《邛崃市2022年成都市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邛崃市现代茶产业示范园区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邛崃市桑园优质粮油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邛崃市平乐骑龙山万亩柑橘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补贴额度
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非公益性项目,单个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奖补总额不超过当年园区奖补资金总规模的30%,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实施区域重叠、补助环节相同或相似及已享受其他同级财政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
三、支持环节
邛崃市级财政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园区基地建设、设施装备、融合发展、科技支撑、主体培育、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每个园区选取1—2个支持重点。
(一)基地建设。聚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支持做大做强基地规模、做优做精产业集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设施装备。建立健全提升主导产业能级的现代化生产性基础设施和装备,建立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体系。
(三)融合发展。支持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发展农业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要素融合。
(四)科技支撑。支持打造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零碳新村”示范基地,推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示范应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智慧化、数字化农业园区。
(五)主体培育。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培育建设,积极推进经营模式、分配形式等利益联结新机制创新示范。
(六)社会化服务。支持围绕主导产业各个生产环节,培育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以政府向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社会化服务。
四、实施申报实施程序
(一)发布指南。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并公开公示,明确资金支持额度、支持方向、支持对象等要素。
(二)项目申报。
各申报主体根据成都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内容及标准,结合本区域实际和建设发展需要,明确发展重点,策划投资建设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自愿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其他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涉及建设用地、集体用地等情况,要明确用地规划、地块性质等内容)。孔明街道、夹关镇、临济镇、桑园镇、平乐镇负责统一组织项目申报,指导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负责汇总实施方案并评审合格后正式行文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评审。
由相关镇街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审结果按程序公开公示。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方案。
(四)择优立项。
经公开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公示立项,并报成都市备案评审。
(五)备案评审。
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备案评审。通过备案评审的,以正式文件下达项目批复;未通过备案评审的项目,或限期整改,或收回资金。
(六)项目实施。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成都市级项目批复文件,实施主体按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制度规定。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应组织具有资质的公司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程造价。
(七)项目验收。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农计〔2020〕4号)相关要求,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八)绩效考核。
各镇街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备份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五、工作要求
实施主体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安全生产,规范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建设绩效。
本申报指南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阳飞;联系电话:1354087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