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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四川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促销活动对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一季度消费开门红目标任务,为全年消费增长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四川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2〕40号)要求,四川省商务厅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了《2022年(春季)四川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方案》,现印送你们,请各地在四川省总体方案的框架下,因地制宜策划和组织本地促销活动,并于3月10日前将本地区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报四川省商务厅(市运处)。活动期间,请动态报送重点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或简报;4月28日前,请报送活动成效及经验做法。

联系人:四川省商务厅市运处胡腾升、何青松

电 话:028—83221783、83230059

邮箱:sychu20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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