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局,相关直属单位:
为促进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文旅发〔2021〕 2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0〕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四川音乐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入库对象。依法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纳入四川省文化产业统计的文化企业及从事音乐产业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自愿申报。
(二)入库时间。申报单位于2022年2月28日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完成申报,区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3月1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于3月17日前完成在线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入库条件。2021年以来的音乐产业重点项目、2021年以前组织尚在继续实施的重点项目皆可申报入库。
二、入库范围
(一)传统音乐产业与科技、旅游、体育等融合创新发展,实现技术进步、业态升级及数字化发展。
(二)音乐企业孵化、产业聚集和大型专业音乐平台建设。
(三)原创音乐作品创作出版、版权保护、版权交易和宣传推广。
(四)在四川制作或实施、反映巴蜀特色、宣传四川文化、提升四川形象的音乐品牌。
(五)四川民族音乐乐器研发、生产、制造。
(六)音乐产业专业人才发掘、培养、培训及引进。
三、支持方式
(一)项目补助。对企事业单位已启动实施并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和示范作用的音乐产业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单个项目补助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
(二)融资利息补贴。对企事业单位通过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融资实施音乐产业项目所发生的融资利息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确定。单个企事业单位融资利息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
(三)绩效奖励。主要奖励:国内外知名品牌领军音乐企业在川注册设立地区总部,音乐创作、演唱、制作、经纪等领域的品牌领军音乐人才在川注册音乐企业,以及川内企业投资音乐产业项目,开展音乐推广活动成效显著的;四川省内音乐作品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重大赛事活动获得名次奖励的;四川省内音乐企事业单位创作生产的音乐产品在国内外巡演,宣传四川,提升四川形象有重大影响力的;对四川打造原创音乐基地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单项奖励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四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音乐项目,根据审定后的方案予以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一般性材料
1.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入库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入库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6.预算方案、实施方案;
7.绩效目标表;
8.2021年审计后财务报表;
9.是否已获同一年度省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
10.如项目为两个及以上企业合作的,需要出具相关授权书、合同和入库权限无争议等方面材料。
(二)针对性材料
1.申请项目补助的,提供项目实施情况介绍、相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估文件、前期投入凭据(复印件),其中前期投入应为本项目的实际支出凭证;
2.申请贷款贴息的,提供银行贷款合同、付息凭证(复印件);
3.申请绩效奖励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书和原始凭证(复印件)。
五、入库程序
(一)申报材料经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文化和旅游厅。
(二)省级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直接归口报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三)文化和旅游厅汇总申报材料后报财政厅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确保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每份入库材料只入库一个音乐产业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
(四)登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wlzj.tsichuan.com,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8-85353262、83356150、18782037835、18116595575),完成申报,并下载电子版打印纸质材料(二份)加盖入库单位和审核单位鲜章。
七、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厅 蒋鹏志028-86752422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赵杰颖028-86526660
财政厅 董霄028-8672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