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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各镇(街道):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2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2〕1-32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1〕10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温江区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作,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乡镇(涉农街道)自主申报,通过竞争立项程序确定的特色镇(街区)(仅限于川办发〔2021〕36 号认定的成都市11个特色小镇)建设和已入库未实施及2022年新启动的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0日。

三、支持方向

(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色镇(街区)和川西林盘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林盘内川西民居风貌改造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景观绿化等);

(二)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有策划规划、有土地整理项目、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区(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

(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对未入库的项目不予支持。优先支持纳入第二届特色镇和林盘保护修复规划设计方案全球征集活动的点位实施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四)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的策划、规划、宣传等工作投入;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申报资金

市级专项资金总额为1000万元,单个项目申报资金支持为50—150万元。

五、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项目性质

区级审批、市级核准备案制。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2年12月31日。

八、实施程序

(一)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已报送的储备项目及2022年拟定新增的储备项目,编制《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申报方案》,并报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二)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温江区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择优立项,确定实施项目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经区特色镇(街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查。

(三)核准备案的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实施内容。

联 系 人:江浩,联系电话:8262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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