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2022年成都市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创建项目建设任务,根据《2022年成都市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2021〕12-256)的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彭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彭州市2022年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中药材、蔬菜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开发布,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成都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村新型集体组织、现代农庄等。
(二)具备一定的社会化服务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化服务机具设备及技术人员。
(三)申报主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行为;标准化生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近三年来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受行政处罚、产品抽检不合格或被列入政府诚信制度黑名单的经营主体,不予申报。
(五)严格按照《彭州市2022年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选用绿色防控药械,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实施配方施肥。
二、建设内容
中药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面积5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5000亩以上;以川芎种植为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控害技术。
蔬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面积5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5000亩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控害技术。
项目区化肥农药减量化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9%以上,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田残膜实现全回收;示范带动全域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种植主体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台账“规范化”,种植户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培训宣传“普及化”。
重点工作:
集成“全环节”绿色生产技术。以主要农作物为主线,集成耕、种、管、收等各环节化肥农药减量化生产技术,总结“最适”种植规模、“最少”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综合效益的绿色生产模式,着力解决作物间茬口、环节、技术有效衔接的问题,每个创建作物要以1-2项关键技术为核心,集成1-2套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标准化绿色生产技术模式。
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推行“五统一”,即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同时探索应用“互联网+”现代种植技术,提高生产组织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较非项目区高10%以上。
三、补助方式
采用先建后补的建设方式。由生产主体申报,经村(社区)、镇(街道办)初审,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按照《彭州市2022年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补助资金总计24万元。
四、项目申报及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申报时间:2022年1月10日-1月14日
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2月-2022年12月
五、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的申报单位,填报《彭州市2022年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区(中药材、蔬菜示范区)创建项目申报表》,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协议等资质证明复印件。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2份(同时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本)报送属地镇(街道)。逾期递交的,将不予受理。
(二)镇(街道)初审。属地镇(街道)对申报主体的资料真实性进行初审、汇总。于2022年1月17日前将初审过关的资料汇编成册后报彭州市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对项目的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建设内容等要求再次进行项目审核工作。凡申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和要求。
(四)批复实施。项目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