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泉驿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经开委[2021]1号)有关要求,切实支持科技型企业及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与科技创新,成都市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将于近期启动2021年龙泉驿区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科技进步奖励专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第一承担单位,按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资金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首次上规上限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对首次“上规上限”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政贡献较上一年度增量部分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进步奖励专项。
1、在龙泉驿区注册、纳税并纳入龙泉驿区统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近两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2、上一年度获得国家、四川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须为第一承担单位)。
(二)首次上规上限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专项。
1、在龙泉驿区注册、纳税并纳入龙泉驿区统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近两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
2、上一年度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照序号顺序依次装订,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
四、申报时限
项目实行限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创新创业服务科
联系人:李东 司云飞
联系电话:028-84853903
地址:经开区南四路325号公路口岸2楼2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