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四川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对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和个人给予相应配套奖励的精神,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拟对四川省主持完成的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请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前,用单位账号登陆科技厅业务综合服务平台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经核实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将向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发放配套奖励。
配套奖励经费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后补助项目规定使用。
联系人:黄文超、刘 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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