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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根据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决定在四川省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和推荐名额

2021年,四川省拟建设10个省级基地项目和10个省级工作室项目。各地、各部门原则上可推荐基地和工作室候选项目各不超过2个。

二、项目条件及实施期限

省级基地候选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地条件,优先从市(州)级基地中遴选。

省级工作室候选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优先从市(州)级工作室中遴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技能大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技术能手”等称号,且仍在一线工作的,优先纳入工作室建设范围。

建设实施已满5年的省级基地和工作室项目单位,且经检查验收合格,可重复申报同一层级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从评定之日起开始实施,建设期为2年。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地、各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按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推荐的原则,分头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凡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单位,向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递交以下材料:

1.省级基地:关于申请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报告(说明申报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式2份);《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省级工作室:省级工作室申报表(一式2份);申请报告(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统一为“四川省+领办、创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及工作室主要成员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目标计划等,一式2份);有关情况说明(包括设立单位支持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情况,近3年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及用于技能人才培养的证明材料,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一式2份);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技能大师和其他工作室主要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职业技能相关荣誉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

(二)材料初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函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容应包括申报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

(三)材料复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合格的进入项目评审。

(四)项目评审。

1.评审原则。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四川省有关规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按照“条件优先、服务产业、合理布局、适当倾斜”的思路开展评审工作。即:优先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绩突出的项目申报单位;优先支持符合四川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适当向产业集中、经济发达、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地区倾斜;适当向原“四大片区”和无相应项目的地区倾斜。

2.组建评审专家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进入项目评审申报单位的主体和职业(工种)等情况,从四川省内相关领域行业、企业、院校负责人和技能专家库中遴选适宜人选组成评审专家组,其中技能专家的占比不低于50%,并确保所有专家组成员均不来自项目申报单位。

3.综合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等省级相关单位组织召开综合评审会,先由评审专家组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专家建议名单;随后,参会省级相关单位综合全省重大战略、重点工作、产业发展、区域布局等因素,对专家建议名单再次审议,提出综合评审候选建议名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工作人员对综合评审进行全程监督。

(五)项目公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其官方网站对候选建议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项目。候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省级部门发文公布。

四、支持政策

对确定为省级基地项目和省级工作室项目的,分别按照300万元/个和3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项目实施后,以5年为一周期,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省级部门检查评估,对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单位,可重复申报同一层级建设项目以争取获得持续支持。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相关规定,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并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郑 鹏、王中平

电   话:028-86110567(兼传真)、028-86138312

电子邮箱:ldtpxc@163.com(“@”前的字母为“劳动厅培训处”首拼小写字母)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54号

邮政编码:610041

2.四川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社会保障处

联系人: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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