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通过)和成都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办〔2020〕6号)关于探索科研项目“揭榜挂帅”的部署安排,探索城市发展战略牵引科技成果供给、科技成果供给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组织方式,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围绕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城市重大科技需求,拟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场景建设和大气污染物技术治理两个领域组织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揭榜挂帅”攻关并发布榜单,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一)申报揭榜单位注册登记住所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揭榜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揭榜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四)凡提供的申报揭榜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
二、管理改革举措
(一)揭榜条件
本次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职称要求。
(二)预算管理
每个榜单任务都有明确的榜单金额(市级财政科技经费),申报揭榜时不填预算申报书,只需填写拟申请市级财政科技经费总额,评榜时不做预算评审,成功揭榜并签署合同(军令状)时,仅对预算进行合规性审核。
(三)实施管理
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设置“里程碑”节点,每个“里程碑”节点包括:1.阶段性攻关内容;2.完成时间节点;3.对应完成指标。项目管理单位及项目服务机构根据“里程碑”节点攻关进度及完成情况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对实施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确因无法继续实施的及时终止实施。
(四)考核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成都市科技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落地区(市)县、项目成果最终应用重点单位组织专家对照合同书(军令状)约定,在真实应用场景下,综合运用实地勘察、应用环境检测、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开展考核验收。
三、揭榜流程
按照申报揭榜、评审公示、立项签约的流程实施:
(一)申报揭榜
有意向的申报单位应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揭榜之日起,结合榜单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揭榜。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揭榜。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2.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榜单要求在线填写揭榜书,上传揭榜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揭榜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揭榜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所有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成都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4.材料报送
申报揭榜阶段通过申报系统全程进行网上申报,暂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项目立项公告后,成都科学技术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评榜公示
根据申报揭榜情况,成都市科技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项目落地区(市)县、项目成果最终应用重点单位组织专家对揭榜书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评审,择优提出拟支持项目,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三)签署军令状
公示无异议的,由成都市科技局会同项目落地区(市)县等管理方与揭榜方签订揭榜合同(军令状)。合同将榜单任务目标摆在首位,同时结合“里程碑”式节点及考核指标,对考核要求、榜单经费拨付方式、拨付条件、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
四、揭榜时限
采取定期揭榜,揭榜时间共50天,系统为本次申报揭榜单位开放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揭榜单位将无法再在系统提交。
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17时;成都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7时。
五、申报揭榜咨询
(一)榜单业务咨询
1.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重点场景建设领域
高新处 武 俊 电话:61881732
2. 大气污染物技术治理领域
社农处 许文智 电话:61881741
(二)申报揭榜流程咨询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电话:8692483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地址: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区2-01至2-03号窗口(草市街2号一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6557591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