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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申报2021年《聚焦菁蓉镇打造双创高地若干政策》八类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聚焦菁蓉镇打造双创高地若干政策》(郫府发〔2016〕30号)及《聚焦菁蓉镇打造双创高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成双创管发〔2017〕2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八类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支持菁蓉镇双创人才及注册或登记在菁蓉镇(含新经济产业园)的企事业单位、载体和机构。注册或登记未落户在菁蓉镇(含新经济产业园),但业务主要在菁蓉镇(含新经济产业园)的企事业单位、载体和机构,经协议约定,可适用本政策。

二、项目类别

优质双创项目研发资金、创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创建技术研发机构补贴、双创载体提档升级项目、科技项目资金配套奖励、创新示范奖励、企业上市融资补贴、企业其他融资补贴。

三、申报要求

1.系统申报。申报单位通过“郫都区科技项目管理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pidust.cn:9090/)实行全程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各项目申报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其中:申报书封面页、真实性承诺书、自筹资金承诺书、其他附件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并提交。

2.材料报送。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3.重复申报。同一申报单位限最多申报1项优质创新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类别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未验收项目。承担优质创新项目且尚未验收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与未验收项目类别相同的项目。

5.注册或登记未落户在菁蓉镇(含新经济产业园),但业务主要在菁蓉镇(含新经济产业园)且经协议约定可享受《聚焦菁蓉镇打造双创高地若干政策》的企事业单位、载体和机构,在申报本次资金支持项目时,需提供由双创两委办出具的企业主营业务在菁蓉镇开展的情况说明。

6.申报时限。项目实行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含退回修改)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7时

7.无处罚记录。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2020年度在税收、安全、环保、市场监管、信用等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科技创新科028-6394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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