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国家发改委通知,就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要求,将征集主题展示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活动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承和发扬历届活动周成功经验,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展示全国创新创业工作成效,提振全社会创新创业信心,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新生态,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法人组织。
(二)项目应充分体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展示性和宣传效果。
(三)项目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项目类型
(一)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量质齐升。一是双创示范基地在组织“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中,供给高质量就业机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典型项目或案例;二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者等群体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现更高水平就业、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先进典型案例;三是以新业态催生新职业、以新职业促进新就业,应用互联网+、AI+传统服务创业新形态的典型项目,可复制推广经验的典型案例;四是在物流配送、家政、康养、医疗、托幼、废旧回收等领域创业带动就业的典型项目。
(二)创新创业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一是企业在原始创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自主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解决“卡脖子”问题的典型项目或案例;二是创业企业依靠自主创新,发展成为“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典型案例;三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坚持“四个面向”,勇攀世界科技高峰,锻造科技“长板”,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的典型项目或案例;四是双创示范基地、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支持初创企业、创业者开展技术创新的典型案例。
(三)改革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动。一是地方政府和双创示范基地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创新改革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显著改善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取得的改革成果;二是企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孵化初创企业,走自主创新、持续发展的道路,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获得的可复制推广的成果案例;三是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发展,培育和支持初创企业的典型案例和成果。
(四)创新创业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一是行业龙头企业开放市场资源、渠道资源、创新资源和创业资源,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的典型项目或案例;二是地方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壮大数字经济,助力国内大循环的典型项目或案例;三是有关地方、企业吸引凝聚国际创新资源,推动创新创业国际化,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典型项目或案例;四是双创示范基地、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国际化发展的典型项目或案例。
(五)创新创业促进全民共同富裕。一是返乡创业致富、带动乡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典型项目;二是在线教育、智能体育、智慧养老、乡村旅游、家电回收等领域,支持创业就业、灵活就业典型创业项目;三是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创新创业实现脱贫、共同致富的典型项目或企业;四是支持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的典型创新创业案例和项目。
(六)其他。除上述项目类型外的其他典型创新创业创造就业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项目征集采取在线申报方式。请申报单位登录“参展项目申报征集系统”平台(https://sczshenbao.kczg.org.cn/),注册账号,在线申报。
(二)征集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6月15日
(三)推荐单位为成都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并由科技人才局进行线上项目初审,中国科协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复审,确定最终入选项目后,通知相关申报单位。
(四)申报表
五、注意事项
(一)双创活动周主题展示、展示场地、展位、展板制作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展品运输费、参展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参展单位自理。
(二)本次征集的项目宣传资料,主要用于活动周宣传和展示,同时将择优用于创新创业公益宣传。
六、联系方式
成都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
联系人:邹凌燕 电话:8531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