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组织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创新产品销售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登记、税务解缴、统计报表在温江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企业或机构。
二、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府发﹝2019﹞1号)第二十条。
三、申报条件
将“温江造”工业产品销售到 “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的生产型企业。
四、支持标准
按年出口销售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
(一)申报材料:
1.销售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清单(按开票时间顺序统计出口国家,购货单位、发票代码、发票号、采购产品名称、开票日期、不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额、价税合计金额)
2.销售合同(协议)
3.出口相关证明材料
4.承诺书及材料真实性说明
(二)其他说明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请上传清晰完整带有企业电子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纸质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1、申报本政策条款受地方经济贡献限制。
2、“申报材料”是指申报政策须提供的基本材料,政策主管部门或专家评审小组可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若后期因审计需要核实,申报单位需配合提供纸质原件。
3、本政策条款所涉及补贴资助均为税前。国家、省、市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报主体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本政策条款以外区级其他产业扶持政策相同条款支持。
5、申报主体同一张发票只能申请一项政策支持,若发票已申报过温江区其他产业扶持政策奖励或补贴,不得重复用于本政策申报,重复发票将在审计时予以审减。
请各申报单位登录“温江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wenjiang.gov.cn)“政策申报”栏目,或直接登录“温江智慧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ervice.we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目,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资料。
五、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集中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09月30日。
六、咨询服务电话
温江区经信局工业经济运行科,咨询电话:028-82630562
温江区企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2668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