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218号),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以下简称《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基本条件,近2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二、申报方式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再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向初审合格的申报主体分配网上登录账号(随后提供),由申报主体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id-center.org.cn)在线填报所需信息。填写的内容和材料格式应符合《办法》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是引导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和初审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及时上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合格的企业在线打印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21年5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 电 话:028-86260373
邮 箱:109818746@qq.com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