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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新区2020年度电子、电气、制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高新区2020年度电子、电气、制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评审专业

(一)在高新区注册纳税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区属国企、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高新区注册纳税的非区属国企(组织)不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商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同意后,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报送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委托代为评审的,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三)申报人员特殊情况下社保不一致的,申报时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盖章的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交3个月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5年单位考核合格,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应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国家级官网查询验证)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5年。

(三)对取得大专学历且满5年、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的,暂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报人于2020年9月14日-9月24日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https://es.cdhrss.chengdu.gov.cn:6001/zjkqt/),评审单位选择“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选择“高新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本人职称申报信息,网上提交学历证书和中级职称证书的清晰彩色照片(证书全部内页),提交证书为复印件或模糊照片的无效。按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经网上提交后自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表中各栏目须全部填写,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须写上“无”。所有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单面打印,分类装订,并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由申报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信息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内容一致,申报内容须具体、真实、有效,须有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经两名以上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公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审核缴费。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条件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当场退回,并做现场审核不通过处理。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进行现场缴费,请自备零钞,收费标准为320元/人·次。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9日下午17:00

四、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各一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后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盖章。

(二)申报人取得的中级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一份(非成都市发放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任职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提出推荐意见的两名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一份。

(三)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四)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并由单位统一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备案表》。2002届毕业的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进行严肃追责。

(五)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各涉及的单位盖章证明)。

(六)其他非必备佐证材料,包括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

五、相关要求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申报、推荐、核审、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

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通过弄虚作假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城)3楼

咨询电话:028-8531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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