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工作,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通知》和《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实施意见》(川科基〔2020〕2号)要求,请各区(市)县、各有关单位推荐(含自荐)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纳入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科技服务机构须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单位。
(二)科技服务机构应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具有从事科技服务1年以上的业务基础,近3年无不良记录。
(三)科技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需符合《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券实施意见》(川科基〔2020〕2号)支持的服务领域。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根据当地科技创新需求梳理拟推荐科技服务机构清单,并对科技服务机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前期已经登记入库的不再推荐。
(二)请通知拟推荐的科技服务机构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cxq.scstl.org/,注册机构账号,在线填报基础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盖机构公章后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等。请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前完成在线信息填报工作。
(三)请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前将《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和《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信息表》盖章纸质件一式二份报送至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汇总后统一报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赵兴梅 028-65575922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
刘学正 028-61881740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布鲁明顿广场A座(1栋)2单元6楼604-607
电子邮箱:4616584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