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供场景给机会加快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34号)精神,按照《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成都市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围绕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聚焦智慧生活、智能生产、城市治理、绿色生态等重点领域开展应用场景创新。
(二)属于新产品(服务)类的,具备创新性技术,拥有清晰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小规模试制,能够以新产品为核心构建新应用场景。
(三)属于新模式、新业态类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四)新产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应具备引领性和良好市场潜力、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在成都市范围内尚未形成市场竞争力。
(五)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具备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合理的任务规划。
三、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在线经济,智慧社区,智慧治理,数字工厂,绿道生态价值转化,5G应用,AI应用等具有引领性、代表未来发展趋势和具备爆发性增长潜力的应用场景实测。
四、申报材料
(一)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三)项目详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场景规划、经费预算方案、建设内容、可行性分析、总体任务目标、进展安排,以及其他具体指标);
(四)项目潜在竞争力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模式、市场潜力、团队力量、用户体验、项目风险点评估与对策等);
(五)其他材料:
1.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包含联合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实验室共建协议(据实提供);
2. 公司上一年度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含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前期研发投入等相关佐证材料;
3.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成都市新经济“双百工程”重点培育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4. PCT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5. 项目涉及的销售合同、服务协议等印证材料(据实提供);
6. 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7. 实验室研发团队名册及学历证明。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打印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盖章后(联合申报需加盖联合单位公章)交企业注册地所在新经济主管部门初审(一式五份),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年。
(二)初审。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主要审查企业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申报类型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已享受同级同类型补贴等,同级财政部门审查企业税收解缴关系是否符合条件。初审合格后统一汇总交市新经济委产业促进处。
(三)评审。市新经济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行业、技术、财务等方面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实验室拟入选名单及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四)公布。对经市新经济委研究审定的拟入选名单及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在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予以公布。
六、支持措施
(一)给予“成都市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授牌。
(二)按照《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总共给予项目成本(扣除财政资本注入项目资本金部分)的15%、最高200万元补助。依据项目启动、中期评估、考核验收3个阶段,按照审定后拟补助资金总额的10%、30%、60%进行补助。
七、申报时限
各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17时;
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向市新经济委递交汇总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17时。
八、需说明的事项
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若经查有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已授予“成都市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按程序取消其授牌,情节严重者将承担有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