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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申报!成都市2020年社会企业认证申报开启

为贯彻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落实深入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决策部署,培育社会企业并促进其在创新社会管理、参与社会治理、改善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成都市2020年社会企业评审认定工作于2020年6月25日正式启动,本次评审认定工作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按照“申报、初审、初步信用核查、中审、尽职调查、全市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公示、监管”的具体流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都市2020年社会企业评审认定工作,欢迎成都高新区符合条件的,有意愿认证的企业进行申报。

一、社会企业定义

依据《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成办函(2018)61号),成都市社会企业指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于弱势和特殊群体或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盈利按照其社会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企业类型。

社会企业不是因登记而产生,而是经评审认定产生。

二、认定范围

经成都市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且完成了社会企业章程备案的企业。

其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社区环境保护、物业管理、食品安全、家庭服务、康养服务、垃圾分类等居民生活服务项目;

2.社区文化、卫生、教育、科普、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项目;

3.就业援助、扶贫帮困、养老助老、助残救孤等基本民生服务项目;

4.面向农民的小额信贷、农业经济合作服务等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

5.以及开展大气治理、污水处理、土地修复、新能源新技术的开发推广使用等新经济类项目。

三、认定标准

由成都市各级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规范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企业,且满足以下基本指标方可申报。

(一)基本指标

1.基本信息:截止申报日期前成立运营时间满1年、全职受薪人数至少3人。

2.信用状况:在申报日期前的三年内无法院强制执行信息及各类违法失信行为。

3.合规经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且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证明材料。

4.目标任务:社会目标明确、社会目标优先、社会目标不漂移。

重点:为鼓励本地社会组织转型企业,凡在成都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作为主要股东设立的公司类企业,该企业与其主要业务、社会目标、主要控制人及利益相关方基本一致,成立时间截止申报日期不少于6个月,连续经营时间不少于2年的企业(含社会组织运营时间)可申请认定。

企业报名成功,并通过初审后,由第三方认定机构在中审阶段根据以下量化指标开展认定评审工作,共7项指标,总分100分。

(二)量化指标

1.经营管理:机制完善、治理透明、稳定高效的团队。

2.社会参与: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

3.社会效益:明确的社会问题解决成果、针对社会目标的分红条款、资产锁定。

4.财务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清晰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市场竞争能力、财务资料合规性、财务可持续性、外部资源获取能力。

5.创新性: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创新成果。

6.行业影响:外部环境变革能力、影响力。

7.企业党建:企业党建。

四、认定有效期

成都市认定的社会企业资质有效期自评审认定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

经认定的成都市社会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当主动提交社会企业复审申请。并按照相关认定办法所规定程序进行复审。

因故被取消社会企业资格的(摘牌),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五、社会企业属性监督管理

(一)社会属性监管

1.社会企业属性变更备案登记。社会企业是市场与社会使命双平衡的新的企业形态,对社会企业的社会属性主要从企业社会目标合理性、不漂移、治理架构、社会问题解决成果、财务规范与透明、利润投入社会效益与资产锁定情况等指标展开,已认定的社会企业如有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情况变更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提交变更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

2.社会企业信息公开。已认证的社会企业应在认证有效期内在“成都市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或“成都信用网”进行主动信息公开披露与社会企业影响力传播。每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为社会企业影响力披露的申报时间。

(二)认定摘牌机制

认定的社会企业如有下述情况之一,取消其成都市社会企业认定资格并在社会企业名录中除名,同时在“成都信用网”及“成都市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

1.在申请认定及信息公开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徇私舞弊的;

2.未按社会企业信息公开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

3.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4.有较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被纳入异常经营名录或者违法经营黑名单的;

6.未按照规定提交复审资料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作进一步解释和补送件的;

7.未按照《成都市社会企业评审管理工作试行办法》(成工商发〔2018〕26号)第十二条规定报备或报备后经评估社会目标发生漂移的;

8.未通过上一年度社会企业影响力评估的;

9.自愿放弃社会企业资格的。

六、认证流程

                        


申报:登录成都市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在下方“申报通道”处),登记注册后即可申报。

初审:平台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对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初步信用核查:由各区(市)县对申报企业章程备案、信用情况进行初步信用核查并反馈第三方认定机构。

中审:第三方认定机构将根据申报企业所提供的资料进行量化打分。

尽职调查:第三方认定机构对申报企业将开展现场或电话、网络访谈。

全市信用核查:集中邀请各市级相关部门召开信用核查会,就通过中审的申报企业的主体资格、守法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信用核查。

专家评审:第三方认定机构组建专家评审团队对通过中审的企业进行专家评审。

公示:由第三方认定机构通过权威媒体将当次评审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注意:申报时间为2020625-815,认证报名通道将于8月15日24:00准时关闭!

七、申报通道

关注我们:长按二维码

                                     

提示:使用电脑操作更方便

网址: http://cd.socialenterprisechina.com/index.html

八、认证后续服务

通过评审认定的成都市社会企业将享受成都市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及相关组织提供的专业后续服务,同时按规定享受成都市级及区级各相关政策支持。

1.经认定的成都市社会企业,将通过“成都市信用网”对外公示,并可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

2.经认定的成都市社会企业,可使用“社会企业”字样作为企业名称中的经营特点,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3.放宽社会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条件,允许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4.放宽社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

5.其它服务。

九、联系我们

成都市社会企业评审认定全过程(含公示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关资讯、答疑工作由社会第三方机构即深圳市社创星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

如果您对社会企业认定工作有任何建议、咨询或合作,请即刻联系我们。

认证办公室:15351216135(工作日09:00-20:00)

微信公众号:成都市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社创星、CS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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