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四川省“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研究和规划工作方案》,四川省扶贫开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聚焦《规划》要求,在全面总结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成效基础上,准确研判四川省当前贫困现状,研究形成四川省《规划》助力和保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思路,最终按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编制完成四川省《规划》。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研究工作。一是分析全省脱贫成效和现状;二是分析研究全省相对贫困目标体系;三是分析现状和目标之间的差距,研究全省《规划》项目布局,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四川省《规划》助力和保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思路。
(二)形成规划成果。在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按国务院扶贫要求,编制完成四川省《规划》。
二、工作安排与限价
(一)工作安排
1.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应当包括以下步骤:
(1)现场确定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当众宣读比选方法和评审小组成员,检验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现场评审:供应商递交标书,评审组对参选文件进行审核;按照评审方案确定的内容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定。
2.报告形成。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后,应向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出具评价报告,并由评审组成员签名,报分管局领导审定。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参选单位参加比选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参选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单位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参选单位的基本条件资格审查情况、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情况、参选文件审查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单位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二)限价
总价控制在19万元以内。
三、参选单位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评选。
(四)报名要求:
参选单位须在2020年6月30日18:00时前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
本项目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8:00时前
(二)比选地点
地点:四川省扶贫开发局七楼会议室(成都市光明巷9号)。
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毅,13908297406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