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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的通知

按照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四川省“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研究和规划工作方案》,四川省扶贫开发局拟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工作内容

(一)工作目标

聚焦《规划》要求,在全面总结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成效基础上,准确研判四川省当前贫困现状,研究形成四川省《规划》助力和保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思路,最终按国务院扶贫办要求,编制完成四川省《规划》。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研究工作。一是分析全省脱贫成效和现状;二是分析研究全省相对贫困目标体系;三是分析现状和目标之间的差距,研究全省《规划》项目布局,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四川省《规划》助力和保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工作思路。

(二)形成规划成果。在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按国务院扶贫要求,编制完成四川省《规划》。

二、工作安排与限价

(一)工作安排

1.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应当包括以下步骤:

(1)现场确定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当众宣读比选方法和评审小组成员,检验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现场评审:供应商递交标书,评审组对参选文件进行审核;按照评审方案确定的内容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定。

2.报告形成。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后,应向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出具评价报告,并由评审组成员签名,报分管局领导审定。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参选单位参加比选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参选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比选文件的参选单位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参选单位的基本条件资格审查情况、项目主要人员资格条件审查情况、参选文件审查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单位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二)限价

总价控制在19万元以内

三、参选单位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评选。

(四)报名要求:

参选单位须在2020年6月30日18:00时前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时间

本项目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18:00时前

(二)比选地点

地点:四川省扶贫开发局七楼会议室(成都市光明巷9号)

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毅,13908297406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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