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智能制造局、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财政厅 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35号)及《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经信〔2020〕81号)精神,现将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切块)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级及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实施的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申报条件
详见《2020年创新主体培育资金(切块)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照申报书内容如实填写申报资料,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申报书装订后报所在区县(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申报书由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情况、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盖章后上报。
(二)上报时间。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企业申报书和正式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一式一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工业设计与创新创意处 赵斌
联系电话:6188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