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成都市新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根据《成都市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12号)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成都市支持准独角兽企业开拓外地市场资金奖励
(二)成都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政策
(三)成都市大数据领军人才评选
(四)成都市车位共享绩效财政补贴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申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新经济主管部门要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等形式确保项目的真实性,财政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税收解缴关系进行核实,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后联合行文上报。
(二)请将区(市)县项目推荐汇总表和企业申报资料(一式2份,含电子文档)作为上报文件附件送市新经济委对应项目牵头处室。
(三)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逾期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相关附件可在市新经济委门户网站(http://cdxjj.chengdu.gov.cn)下载。
(二)申报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三)本次政策支持属于事后补贴或奖励,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要求地方配套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应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