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将在今年4月份迎来首个征期。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与原来的排污收费表单相比,环保税纳税申报表有何不同?
《环境保护税法》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将在今年4月份迎来首个征期。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
“环保税纳税申报表设计体现了‘放管服’的改革精神,较原排污费的报表数量和字段大大减少,减轻了纳税人的填报负担。在填报数据项上,纳税人一次性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后,若相关基础信息未发生变化,后续申报只需在申报表中填写少量动态数据;在申报方式上,通过优化网上申报功能,整合数据资源,纳税人可依托征管信息系统辅助生成申报主表和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环保税报表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和《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纳税人按期申报及按次申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一次性采集纳税人基础税源信息。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首次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A类纳税申报表与基础信息采集表均采用主表加附表的设计结构,主要有以下考虑:一是可满足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的税法要求。环境保护税A类申报表附表主要满足纳税人按月明细计算需求,主表主要满足季度汇总申报需要,通过附表数据自动带入主表,既减少纳税人填报数据项,又降低纳税人填报失误率。二是可有效简化报表内容,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由于对不同应税污染物的申报数据项要求各不相同,申报数据归集在一张表上会导致报表结构内容过于复杂。采用主表加附表的设计结构,纳税人只需根据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选择填报相应附表即可。
“符合税法规定享受环保税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可在纳税申报同时完成减免税申报,无须再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