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经安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服务机构: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为掌握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情况,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促进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收集2017年中小企业服务工作情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对象
“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运营单位,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成员单位。
二、填报内容
(一)未在“成都市银企校院对接服务平台网站”(www.cdsme.com)注册的单位请完成注册及基础资料填写。
(二)已经完成注册的单位请及时更新2016年9月30日至2017年10月31日的最新服务活动数据。
三、其他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督促服务机构及时上报资料。
(二)年度服务情况是“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定,成都市年度示范机构评选以及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重要依据,请服务机构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填报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服务机构在2017年11月3日前完成服务情况报送,请服务联盟将年度服务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后,在2017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企业服务处。